发布时间:2020-05-06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在保障考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特成立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本所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所长、总工程师和科研室主任组成,负责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领导工作,并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所长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复试工作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年度的招生考试和复试的具体工作及工作人员的管理。
3.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由本研究所研究生导师和人事(招生办公室)、科研及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选派5-7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认真负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二、复试工作规范及要求
1.严格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作为复试依据,优先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本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于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网站公开发布。
3.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复试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国家2020年全国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本研究所专业录取分数标准。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应与本研究所招生专业为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 复试调剂须知
(1)调剂考生须登录教育调剂系统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
(2)本研究所通知考生到本研究所参加复试,复试进行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以上资格审查将采取网上审核及疫情结束后当面审核两种形式。
(3)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本所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资格。
5.复试考生的体检
复试调剂考生须身体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考生身体体检指标均须符合国家专业医院健康标准。体验报告提交时限视疫情情况予以延长。
三、复试形式
1.环境工程专业笔试(45分)
2.英语笔试和口试(30分)
3.综合能力测试:包含专业交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5分)
4.复试分数计算为百分制,达到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5* 60% + 复试成绩 * 40% 。
复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6.复试过程全程保留录像。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在疫情结束前将一律采取网上复试形式,如疫情结束将恢复面试形式,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名额
1.2020年本研究所计划招生(硕士研究生)额为3名,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生。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复试名单由领导小组决定。
2. 报考考生达到国家和本研究所各项录取指标标准后,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批准后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教师及研究生导师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参加复试教师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制度进行遴选并接受培训后上岗。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6层)
单位网址:http://www.qgyhbs.com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456047
010-68456389
联系人:人事科(江老师 高老师)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研招监督电话:010-6847289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