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0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轻环所研[2019]1号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特成立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本所主管招生工作的所领导、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领导工作,并由主管招生工作的所领导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年度复试的具体工作。
3.复试小组成员由本研究所研究生导师和人事(招生办公室)、科研及行政部门、纪检委人员组成,共5-7名。
二、复试工作规范及要求
1.严格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作为复试依据。
2.本研究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将于2019年3月21日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3.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复试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本研究所专业录取分数标准。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应与本研究所招生专业为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 复试调剂须知
(1)调剂考生须登录教育调剂系统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
(2)参加复试名单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3)本研究所通知考生到本研究所参加复试,复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4)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本研究所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资格。
5.复试考生的体检
按照北京市《关于做好2019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复试调剂考生须身体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考生身体体检指标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复试考生应与4月5日17:00前提交北京市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形式
1.环境工程专业笔试(45分)
笔试题目由复试小组提前封闭式拟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英语笔试和口试(30分)
3.综合能力面试:包含专业交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5分)
4.复试分数计算为百分制,达到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5 * 60% + 复试成绩 * 40% 。
复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6. 对于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特殊专长、在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实践中表现卓越或有突出贡献者,可在复试中适当加分。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为有效。
7.复试过程全程保留录像。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日期: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2.时间:上午9:30—12:00
3. 复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6层
五、录取名额
1.2019年本研究所计划招生(硕士研究生)额为3名,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生。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
2. 报考考生达到国家和本研究所各项录取指标后,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教师及研究生导师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参加复试教师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制度进行遴选并接受培训后上岗。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6层)
单位网址:http://www.qgyhbs.com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456047
010-68456389
联系人:人事科(江老师 高老师)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研招监督电话:010-6847289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pdf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9年3月20日